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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司法局“三举措”深化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工作


(资料图)

今年以来,兴仁市司法局坚持社区矫正“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聚焦重点、精准施矫,强化协作、形成合力,严格监管、规范行为”为工作目标,不断提高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质量。

一是实施分类管理,做好特殊保护。坚持区别对待、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原则,通过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全面掌握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原因和犯罪前生活、学习、家庭等基本情况,因人而异制定矫正方案,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和其他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采取单独报到、个别教育、个别谈话、心理辅导等矫正措施,对入矫宣告、解除宣告、奖惩训诫等环节均不公开进行。同时严格保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切实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隐私。截至目前,全市在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11人,今年已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评估42次,开展个别教育、个别谈话、心理辅导316人次。?

二是深化部门协作,落实多元帮教。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创新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民政、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动帮扶教育、加强信息共享等,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复学就学、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为2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为5人解决了复学就学问题,开展国家法律援助2件5人,救助金额达43000元。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规范日常行为。全面落实信息化管控措施,运用“智慧矫正”管理系统、矫务通、在矫通APP等平台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日常定位、人脸签到等信息化核查工作,精准掌控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严格执行定期报告、思想汇报、外出审批、学习教育等监管措施,实行每日一调度,每周一汇总、每月一研判,综合研判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风险隐患点以及共性问题,引导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共开展信息化核查435人次,开展法治进校园31场次、警示教育68次,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10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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