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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召开《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部署会


(资料图)

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下发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8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7月31日下午,贵州省黔西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召开《规定》宣贯部署会。

会议现场

黔西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部署会在支队七楼视频会议室召开,支队在家党委成员,机关干部在支队主会场出席,全州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干部在各9个大队分会场参加。

会上,梁勇副支队长组织学习了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并对《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了说明,对全州消防救援队伍贯彻落实《规定》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州消防救援大队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推进;二是主动对接当地民政部门,共同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三是将《规定》的宣贯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学习贯彻,积极打造全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在适当的时候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

彭天礼支队长讲话

梁勇副支队长组织学习《规定》

最后,彭开礼支队长讲话,提出将今年八月作为全州《规定》宣贯月,对全州消防救援队伍贯彻落实《规定》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认真学习,弄懂内容。全州消防救援队伍监督员要认真学习《规定》,逐字逐句地通读全文,并清楚内容,同时应用于工作;二是加强沟通,协同推进。支队将会同州民政局开展《规定》宣贯工作,各大队也要加强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联合展《规定》宣贯工作;三是广泛宣传,增强意识。支队将根据《规定》内容设计制作宣传挂图,供全州宣传使用;四是加强检查,确保质效。支队将会同州民政局,结合专项整治行动,适时开展对《规定》宣贯落实的检查工作,确保《规定》在全州养老机构落实落细,积极为全州养老机构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刘永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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