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

拉萨市开展住房公积金单位年审工作


(资料图片)

日前,记者从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7月5日起,拉萨市将开展单位年审工作。拉萨市各单位经办人员可到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柜台领取本单位缴存职工结息单,领取后需要认真核对信息并在单位进行公示,确认无误后及时到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柜台窗口或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大厅完成单位年审工作。

此外,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年度调整基数时间统一为每年7月份。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次旺卓玛提醒:“希望各单位及时计算本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并报管理中心审核,核定后的缴存基数从当年7月1日起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经核定不得随意变更。为不影响单位及职工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希望各单位及时办理结息对账和单位年审工作。”

关键词:

责任编辑:Rex_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