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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工作机制

日前,黑龙江省林长制办公室与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在全省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和审判衔接同向发力的林草资源保护新格局。

《意见》明确,2022年底前,在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工作会商、支持协作等五个方面全面构建“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林草资源保护中的积极作用,严厉打击涉林草领域违法犯罪,全面开展涉林草领域公益诉讼、司法审判工作,推动各级林长及相关部门落实依法治林、管林责任,形成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履职合力。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林草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和审判有效衔接;创新工作举措,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不断规范细化工作措施,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协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积极营造爱绿护绿、保护林草资源的良好氛围。

来源:​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关键词: 黑龙江省林长制 林长警长 法院院长 协作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Rex_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