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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项自治区级林业和草原权责事项委托地级实施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将20项自治区级林业和草原权责事项委托地级林草主管部门实施。为有序做好交接,自治区林草局采取系列措施,确保各项权责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自治区级林业和草原权责委托地级实施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自治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自治区林草局高度重视权责委托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部署,多次组织职能处室专题研究,制定系列落实措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迅速推进。

二是精心组织培训。采取以干带训、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对各地州市林草局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6月7日,举办全区林草系统视频培训班,全区林草系统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500余人参加培训。要求各级林草部门深刻认识权责委托实施的重要性,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依法行政,有序做好交接工作,为新疆高质量发展作出林草贡献。结合自治区实际,组织专家和业务骨干详细讲解各项权责审核审批工作重点、工作流程、材料清单及文书规范等具体实施细节。下发工作通知,安排各地林草主管部门业务骨干到自治区行政服务大厅林草窗口跟班培训,切实做到“扶上马、送一程”。

三是联通承接通道。自治区林草局将与各地林草主管部门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细化明确委托事项具体内容、执行方式、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监管措施等内容。对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提供审批专用号、行政许可专用章等方式,为各地林草主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制定权责事项委托实施工作指南,将委托实施事项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文件及工作流程等一并移交。制定权责事项委托管理办法,明确监管职能,实施职责,内部责任,报告机制,协商机制和事前、事中、事后长效管理机制等,提升各地林草主管部门工作质量,确保审批审核合法合规。

四是提升服务质量。将部分自治区级林草权责事项调整由地级林草主管部门实施,行政效率可提高一倍以上,可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人力成本、时间成本,避免出现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审批“就文核文”、无法实地核实、对实际情况不掌握等问题,推动审核审批更加准确,用政府权力的“减法”、管理服务的“加法”,换取市场和社会活力的“乘法”,让企业、群众获得实惠。依托业务管理系统和“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相关委托事项,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从根本上解决“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关键词: 新疆自治区级 林业和草原 权责事项 委托地级实施

责任编辑:Rex_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