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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初步建立野生动物危害综合防控长效机制 部署野猪危害防控工作

4月27日,广东省林业局召开全省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总结视频会议,总结全省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一步野猪危害防控工作。

野猪危害防控事关生态平衡和群众切身利益。自2021年广东被列为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省份后,广东省林业局组织开展全省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选取了深圳市、英德市、阳山县、始兴县、广宁县等5个市县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紫金县、银盏林场作为增补试点单位。通过高位推动,开展预防检测、提高基层队伍猎捕能力、科学猎捕和宣传教育等举措,广东已初步建立了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综合防控长效机制,防控成效显著,不仅野猪危害明显减少,还增强了群众防控意识,为下一步全省开展野猪等野生动物防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会议指出,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防控属地责任,充分发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依法依规开展野猪猎捕、预防控制、补偿等工作,构建“政府-村委会-村民”多方综合性预防控制制度体系,确保试点任务圆满完成。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成效,从组织保障、致害调查、危害预防、猎捕队伍组建及管理、猎捕调控、猎获物处理、疫源疫病检测、事后补偿、防控宣传等方面进行自查评估。要进一步开展全省野生动物致害摸查,利用红外相机、智能监测杆等加大重点区域种群监测,科学安排2022年野猪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机制,统筹野猪种群调控,确保依法、科学、规范、安全、稳妥开展种群调控活动。要主动探索开展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迁移、监测预警等种群调控措施和手段,强化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手段,积极推动建立多元化野生动物危害预防控制、种群调控、纠纷调解和事后补偿等综合管理制度体系,鼓励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推动将野生动物危害补偿纳入农林业政策保险制度。要加强正面宣传,多渠道发布警示提醒,加强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野猪种群调控政策、致害补偿办法以及安全知识培训的宣传教育、解释解读工作,开展安全防范、应急避险知识培训,为防控野猪危害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会上,广东省科学院动物研究所介绍了野猪调查及智能防控技术,广东省始兴县林业局作典型经验介绍。(陈日强)

来源:​广东省林业局

关键词: 广东建立 野生动物危害 综合防控长效机制 野猪危害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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