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原创 >

福建福鼎市“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及全面推行

近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检察院、福鼎市林长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标志着福鼎市“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及全面推行,形成协调有力、监督有力、保护有力的森林资源发展新机制。

《工作意见》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法治思维、综合治理,协同联动、相互配合,诉前为主、跟踪落实的原则,旨在建立信息共享、林检会商、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执法、公益共赢、生态修复等十个方面协作机制,有利于全面加强检察机关与林长制办公室及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妥善处理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森林资源管理从制度化向法治化转变,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1+1>2的协同效应。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关键词: 福建福鼎 林长检察长 协作机制 全面推行

责任编辑:Rex_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