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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举行《检税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1月14日上午,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在市税务局举行《检税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邢志坚,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捷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毅宣读了《检税合作协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穆永强主持会议。

邢志坚检察长和李捷局长代表协议双方签署了《检税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围绕“开展党建共建、建立日常联络机制、联合打击涉税犯罪、强化执法司法衔接、强化数据信息共享、强化检税学习交流”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双方的具体责任和工作内容。

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捷指出,全市税务系统要充分认识推进检税合作的重要意义,以签订检税合作协议为契机,努力推动各项工作: 一是要找到抓手,突出党建引领。全市税务系统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对接,建立联建共促强党建工作机制,着力在精心培育联合党建工作品牌上开新篇、创亮点,以党建凝聚检税工作合力,引领检税合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协力共建,完善工作机制。要把约定事项推动好、落实好、运用好,进而破解双方工作实践中的难点和瓶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有关重大政策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研判涉税违法犯罪形势,确定打击防范工作目标和措施;加大联合打击涉税犯罪力度,对重大案件及时挂牌督办,形成打击合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税收秩序;畅通数据共享渠道,探索建立涉税数据信息交换机制,推动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高效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三是拓宽合作广度,加强常态化交流。不断深化和拓展检税多领域合作,加强税务机关与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衔接,探索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新做法、新机制,认真总结工作中的新经验、新做法,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共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四是注重人才培养,锤炼高素质干部队伍。积极推进检税人才双向交流共建,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相互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定期邀请检察业务骨干为税务干部授课,选派优秀税务干部参与检察机关涉税案件办理,通过实践锤炼,不断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促进检税合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邢志坚表示,宝鸡检税双方有着坚实的合作基础和良好的合作传统。近年来,检税携手并肩,在打虚打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严厉打击涉税犯罪、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他强调,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宝鸡检税合作新的开端,要进一步推进宝鸡检税高质量合作,共同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一要提高站位,在思想认识上同频共振。检察机关要将落实好两个《意见》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检税双方要协力强化政治建设,以党建引领业务融合,推动检税双方协作配合、合力打击上努力实现新突破。二要履职尽责,在依法税收上互联互通。检税双方要协力发挥职能作用,持续深化协作力度,依法打击税收犯罪、惩戒税收违法、维护税收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三要能动司法,在协作配合上群策群力。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不断完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联合办案、提前介入、案件咨询、案件移交、专项治理等工作机制,在加强机关党建、健全队伍管理、规范权力运行、提升依法税收等方面互相借鉴交流经验,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做法、新机制,在构建依法税收共治共建上开创新格局。四要深化创新,在拓展领域上携手并肩。不断深化和拓展检税多领域合作,加强税务机关与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衔接,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积极主动配合检察机关查找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税务监管职责的行为。畅通数据共享渠道,探索建立涉税数据信息交换机制,推动检税资源高效共享,深化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再上新高度。

市检察院和市税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了活动。会后,双方还观摩了党建文化中心、税务文化展厅等,就政治机关建设、加强党建引领、强化人才保障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来源: 宝鸡市税务局

关键词: 宝鸡 检察院 检税 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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