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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实施以来 湖南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取得良好成效

自国家“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湖南在减轻校外培训负担方面高站位谋划、高标准落实、高质量推进,在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规定动作之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推出一系列管用好用的创新举措,取得良好成效。

下好压减机构“先手棋”。中央作出“双减”决策部署后,省委省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省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教育副省长任第一副组长、24个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双减”工作协调小组,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进行调度,省政府教育督导办每半月向市州党委政府通报“双减”工作排名,省教育厅将“双减”工作定为地方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项目“一票否决”指标,高位强力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在中央规定的“三个不再新审批”(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基础上,全省统一停止新审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确保校外培训机构总量“只减不增”。坚持把注销作为压减工作的首选之策,组织全省对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逐个摸排、逐个与举办者对接沟通,大力引导其主动退出校外培训行业。同时,全省定期公布已注销培训机构名称及办学许可证号,强化良性退出的舆论导向。对于符合办学条件且继续正常办学的培训机构,引导和支持其转型为非学科类或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培训机构,明确继续由教育部门换发短期(一年以内)办学许可证,确保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前后衔接平稳过渡。截至12月1日,全省义务教育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率达100%(1家注销、1家转型);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率达到66.1%,其中注销1193家,转型2546家。

开辟营改非“快车道”。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营改非”工作,省教育厅、民政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工作方案,在法治框架下简化办理流程、压减办理时限、提高服务质量。全省规定11月16日作为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申请非营利性机构登记的截止时间,逾期未申请则予以注销。对于申请非营利性机构登记的,教育部门在收到名称预审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换发办学许可证,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为其同步办理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和营业执照注销手续;民政部门在收齐登记申请材料之后,在7个工作日内办完审批登记;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对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培训机构按规定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注销登记公示时间不超过20天。通过部门之间通力合作,全省“营改非”工作进展顺利。据摸底,全省共有1922家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申请非营利性机构登记,目前已有1277家培训机构完成登记手续,完成率达到66.4%。

打好风险防控“组合拳”。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双减”工作协调小组统筹领导下的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教育、政法、网信、公安、信访等五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定期联合研判形势,通过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及时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完善应急预案,制定校外培训风险清单、防范化解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中劳动用工风险工作方案和校外培训机构非正常关闭处置工作流程,提高应对能力。加强排查处置,探索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三级风险评估管控台账(面临关停重大风险的,列为一级;师资不稳定、退费投诉较多的,列为二级;其他列为三级),发现培训机构出现非正常停业等苗头性倾向,立即介入核查;发现“爆雷”“冒烟”的培训机构,教育、政法、网信、公安、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组建工作小组迅速进行处置,妥善处置了思齐培训学校非正常停业事件,向1543名学生家长分期退费1147万元,目前全省未出现涉及校外培训机构的群体性劳动关系事件。加强源头防范,全省各县市区均已建成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平台,已有8950家培训机构(含学科类和非学科类)纳入资金监管,占正在营业的培训机构总数的92.11%。通过切实管住钱,有效降低了培训机构“爆雷”“冒烟”的风险系数。

织密校外培训“监管网”。构建常态化治理格局,将整治校外违规培训纳入平安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依托乡镇、街道和社区网格化管理,形成横向倒边、纵向到底的校外培训治理体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省市县三级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均公布投诉电话,并安排专人接听,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在节假日开展巡查暗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打响治理校外培训阻击战。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全省在9月10日至10月15日开展集中整治,共关停取缔违规培训机构300多家,清理拆除校外培训广告679块(条),立案查处虚假广告42起,罚款38.52万元。目前已在制定方案,准备从明年元旦起至寒假期间,部署开展全省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行动。

来源:湖南省教育厅

关键词: 双减 湖南 创新 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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