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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业务集中学习

今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自4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我省教育领域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省教育厅12月14-15日开展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业务集中学习。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蔡文雅出席并讲话。省属各学校、厅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共146人参加了学习。

蔡文雅同志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教育领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从党的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深入贯彻执行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继续推进高校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切实加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力量建设,提高国有资产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支持保障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

部分学校代表进行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经验交流,相关专家就《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操作、动态监管等专题授课辅导,开展了座谈研讨。

参加人员纷纷表示,此次集中学习精准助力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了交流平台,对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实践和理论指导意义。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关键词: 广东 教育厅 国有资产管理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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