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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做好餐饮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 保餐饮食品安全

近日,记者从许昌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切实做好餐饮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该局从6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了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抓重点节点,重点监管。该局先后开展“六一”、端午、“七一”、暑假和中高考期间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对中高考考点周边餐饮单位进行重点治理。

抓重点区域,重点排查。主要是以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学校食堂及周边饭店、农家乐饭店、集体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网红”餐厅、奶茶店、火锅店、早餐、夜市摊点等为重点区域和单位,以凉菜等冷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生食类食品、四季豆、豆浆、螺类、鲜黄花菜、扁豆、野生蘑菇、火锅底料等为重点单位和品种进行排查。

抓重点部位,重点检查。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基础设施不达标,管理制度不落实,卫生脏乱差,过期变质食材,餐饮具未清洗、消毒,操作加工不规范,信息未公示,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采购或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非法添加罂粟壳、罂粟粉,使用非食用物质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内容,按照“翻箱倒柜”的方式,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覆盖排查。

抓重点人员,重点培训。一方面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密切结合节日餐饮食品特点,加强有关程序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能力,引导和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掌握和落实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餐饮服务行为,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切实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监督检查中,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提问和测试。

抓重点线索,重点处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厉处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落实主体责任。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加强自律,依法经营,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自觉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各地共计检查社会餐饮单位13192户,检查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529户,检查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232户,出动执法人员10243人次,发现风险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298个,已整改298个,下发监督意见书188份,责任约谈53户,责令改正148户,立案查处70起,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0.36公斤,没收违法所得金额0.2324万元,罚款67.35万元。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集中治理了餐饮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净化了餐饮食品经营环境,压实了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最大限度防止了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健康。

关键词: 专项 整治 工作 食品安全

责任编辑:Rex_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