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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受贿案公开宣判,60余人旁听!


【资料图】

2023年8月11日,由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兴义市万峰林街道办事处主任、马岭镇党委书记、马岭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刘某受贿案在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60余名市级青年后备干部到场旁听,现场接受反腐败警示教育。

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至2021年2月期间,被告人刘某利用先后担任兴义市万峰林街道办事处主任、马岭镇党委书记、马岭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现金共计人民币247万元。

兴义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所提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对被告人刘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对刘某受贿所得财物人民币247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庭审结束后,到场的干部纷纷表示这是一堂生动、鲜活的廉洁教育课,从中受益良多。下一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法庭庭审+旁听教育”的普法方式,切实发挥庭审现场的教育警示作用,引导广大公职人员强化纪法意识、守好廉洁底线,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警醒一片”的良好效果。(吴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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