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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观天下!【万警进万家】拘留所:邻里琐事起冲突 多元化解促和谐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喂,普坪派出所吗?我被人打了,快来帮帮我。”事态紧急,接报后,安龙县公安局普坪派出所立即赶往处置。

1月21日21时许,王某与杨某某在安龙县普坪镇戈塘村堡堡组潘某某家门口放鞭炮,二人与潘某某因此事发生争吵,随后杨某某向潘某某大腿踢了一脚,接着对潘某某拳脚相加,王某接着上前对潘某某进行殴打,造成潘某某身体不同部位损伤。

1月23日,王某、杨某某因殴打他人被安龙县拘留所执行10日拘留。在王某、杨某某入所的第一天,还没有认识到自己犯的错误,为什么还要被拘留,很不配合管教。于是拘留所民警组织王某、杨某某在谈话室对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讲解身边案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几天的谈话教育,王某、杨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的过错,并自愿承担对方医药费,还望拘留所能够出面与对方联系,希望取得潘某某的谅解。

为了化解这起民事赔偿矛盾纠纷,黄荣章所长立即与普坪派出所取得联系,并于1月31日通知受害人潘某某到普坪派出所了解其医药费情况。潘某某到普坪派出所后情绪很不稳定:“我大年三十被人打伤住院,医药费用去3500多元,现伤势都还未全愈,他们不给几万元钱的赔偿是不行的。”当天黄荣章所长便将开展工作的情况通报给在拘留所带班教导员吴应伦,让其了解王某、杨某某能不能支付对方的费用,王某、杨某某表示最多可以承受9000元赔偿。

考虑到金额相差太大,黄荣章所长采取了缓冲的方式将电话号码留给潘某某,让其回去与家人商量后给予回复。

2月1日,潘某某向黄荣章所长打来电话称已商量好,最少要赔偿12800元。金额还有差距,考虑到王某、杨某某2月2日期满出所,出所前黄荣章再次与二人交谈,希望二人出所后千万不能再与对方发生矛盾,要主动找警务助理、村常务干部、寨邻威望高的人从中协调、化解矛盾纠纷。

2023年3月1日,王某、杨某某在出门打工时向拘留所打来电话,说道:“我们在被执行拘留期间,感谢拘留所民警的教育,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出所前又得到黄所长的好建议,最后在村委会圆满解决了我们的矛盾纠纷,赔偿了8600元,现在我们出门打工也安心和放心了,今天特电话向您们说一声感谢。”

自公安机关开展“万警进万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隐患”专项行动工作以来,安龙县公安局拘留所充分发挥在社会矛盾化解中的职能作用,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努力实现化解一起矛盾纠纷、增加一份社会和谐,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杨秀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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