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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热文:黔西南州人社局“六个工作法” 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服务


(资料图片)

近年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人社部门牵头负责的六项服务标准,探索了“一二三四五六”工作法,在全州36个易地扶贫搬迁居住区开展“新市民计划”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促进搬迁群众安居乐业。

一个中心。各居住区结合实际,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原则,设置一个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作为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场所,统一悬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标牌标识。

两个窗口。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设置两个综合办理窗口,分别为就业创业服务窗口、社会保障服务窗口。相关服务规范、服务流程和服务事项形成制度牌上墙,各项政策宣传手册摆放在醒目位置方便群众查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有关政策宣传资料或岗位信息。

三个平台。依托“人社云”、贵州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市场三个平台,在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居住区利用电子大屏滚动播放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社保办理流程、安居险就业险赔付告知书、培训学校宣传图册、劳动维权宣传资料等,进一步提升人社事项“一站式服务”水平。

四方责任。由州人社局牵头编制六项服务标准,按照州市监局的要求,负责人社系统6项标准编制工作和标准发布等事项。各县(市、新区)人社局负责人社行业6个标准的实施、业务培训和指导的责任。各县(市、新区)涉及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安排部署、督促落实的责任。各涉及的乡镇(街道)易地扶贫搬迁居住区负责落实具体工作的责任。

五部协同。从前期的标准编制到后期标准实施,州人社局成立了易地扶贫搬迁“五个体系”建设“新市民计划”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班,通过就业局、社保局、职业技能培训建设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五个部门协同合作,共同推进“新市民计划”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建设工作。

六个标准。牵头编制搬迁群众基本公共服务六项标准,分别为搬迁群众安居险服务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就业创业服务规范、就业险设置及服务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规范,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居住区劳动维权机构设置与服务规范。按照标准内容,实施各易地扶贫搬迁居住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试点建设。中国黔西南讯 (通讯员 倪秀芳)

关键词: 服务规范 公共服务 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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