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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相关资料图)

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洒雨镇竜金村卫生室村医邹某某不正确履职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6月,群众到洒雨镇竜金村卫生室就诊,邹某某以设备损坏为由未开展新农合医疗费报销业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邹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笃山镇龙井村原劳动保障协管员郭某某失责失职问题。2019年12月,郭某某收取该村徐某某农合医疗费后,将参保信息录入遗漏,导致该户家庭成员马某某住院未获得医保报销。2020年9月,郭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普坪镇龙新村原副主任赵某某职务违法问题。2019年12月,赵某某收取该村罗某仓、罗某伦农合医疗费后,将部分金额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2020年10月,赵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招堤街道坡炎村原劳动保障协管员王某某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19年12月,王某某收取该村文某某等7人农合医疗费后,未将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医保系统,导致相关部分群众未获得医保报销。2020年12月,王某某受到解聘处理。

从以上通报的四起典型问题看,有的是不正确履职,让群众本该享受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政策红利未得到享受;有的是责任心不强,未将参保对象身份信息录入医保系统;有的是私心作祟,截留群众缴纳的医保金。这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认同,必须严肃处理。

当前,正是2023年新农合缴费的关键时期,极易滋生“微腐败”,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规守纪、廉洁履职。全县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正风反腐重中之重,精准施治,让人民群众感受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

关键词: 不正之风 警告处分 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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