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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场勘验”到“敦促履行”,法官一趟趟“跑”出来的案结事了

为了居家生活的便利,每个业主在装修时都有自己的“设计”,敲墙补墙、改造管道也是常有之事,尤其在管道改造时,偶尔还需要其他邻居的协助,但当邻居不愿配合管道改造工作时,我们又该怎么办呢?近日,环翠区法院法官王佃晓就通过“现场勘验+敦促履行”方式,妥善办理了一起因管道改造问题引发的业主专有权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帮助多年邻里消除误会,打通矛盾“症结”。

私改管道引发矛盾,多年邻里对簿同堂


【资料图】

家住环翠区某小区的丁女士心里一直有个“疙瘩”:自家下水管暴露在客厅内,不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且极不雅观。原来,多年前丁女士家曾进行过水管改造,但因为邻居的“特殊”要求,导致未能走原管道井,而是从丁女士家客厅拐角处走了新管道。对此,丁女士一直心存不满,尤其在得知楼上5户邻居在未经自己同意且房屋租户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通过自家卫生间,进行了水管改造后,更是一气之下就将8位邻居都诉至了法院。

现场勘验了解始末,一锤定音定分止争

在初步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王佃晓意识到,该案件表面上看起来只是一件简单的业主专有权纠纷、相邻关系纠纷,但原、被告间积怨已深,如果简单地“就案办案”,不仅不利于邻里关系的恢复,还可能导致矛盾发酵,加剧彼此之间的隔阂。同时,各当事人对水管改造的始末分歧较大,仅仅依靠当事人语言描述对案情判断具有一定局限性,为准确查明事实,实现“案结事了”,王佃晓先后三次前往现场进行勘验,查看原管道井位置、改造后水管走向等,并向社区了解原、被告间矛盾始末,结合双方争议焦点,对原、被告进行释法说理,耐心细致地引导其换位思考。

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丁女士也逐渐明白其他邻居通过自家卫生间进行水管改造的行为并无不当,双方间的矛盾也不再那么尖锐,开始就丁女士家下水管道位置恢复问题进行探讨。通过现场勘验并结合各当事人意见,发现通过301室储藏室位置重新接入原管道井是最佳方案,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减轻施工带来的影响,也可使费用降到最低,各当事人也均同意这个方案。

理清“如何恢复?谁来配合?”的问题后,接下来就是可能面临的费用问题。对此,原告丁女士和家住301的被告孙女士各有话说。由于双方矛盾已久,即使王佃晓屡次居中调和,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见此,王佃晓干脆以判决方式一锤定音:由被告孙女士协助原告丁女士进行水管改造工作,驳回丁女士的其余诉讼请求。

判后释法+现场敦促,多年矛盾从根源化解

案件宣判后,王佃晓又分别联系了丁女士和孙女士,向其进一步说明裁判依据和裁判理由,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两人最后一点“心结”也打开了,并对王佃晓多次现场勘验、耐心答疑表示感谢。

案子虽然结了,但只有将水管问题彻底解决,这几位邻居才能真正“握手言和”。于是,在判决书生效后,王佃晓又积极联系相关当事人,确定好进行水管改造的时间,施工当天,也来到了现场,确保水管改造工作有序进行。

经过近一上午的施工,丁女士家的下水管道终于重新“回”到了原管道井,水管暴露问题得以圆满解决,因水管改造引发的邻里间矛盾纠纷也得到彻底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通讯员王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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