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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颖肖像权纠纷一审判决:获赔50万元经济损失! 全球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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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演员杨颖诉青岛卓护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侵犯其肖像权和姓名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53万元。被告辩称照片是从网上搜到的,如果构成侵权则同意赔付3万元。庭审期间,杨颖提供了广告代言合同,显示服务费总费用为2400万元。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杨颖经济损失50万元及维权费用1960元,并书面赔礼道歉。这一判决认为被告构成了对原告肖像权和姓名权的侵害,原告主张的经济损失数额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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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ex_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