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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轻伤的赔偿标准

一、

鉴定轻伤的赔偿标准

鉴定轻伤的赔偿标准,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资料图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作了具体规定:

1.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

怎么才能做司法鉴定

1.委托。

2.受理。

3.初次鉴定。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5.重新鉴定。

6.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8.出庭。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三、

司法鉴定有什么要求

司法鉴定的要求是司法鉴定机构之间是平等的、独立的,相互间无隶属关系。找法网提醒您,司法鉴定机构要相对独立,社会鉴定机构必须是独立的法人组织。鉴定人必须在鉴定机构执业,鉴定机构对鉴定实施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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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