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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400t/d!赤峰市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环评受理公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月28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公布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报告书)受理情况公示,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城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宁城县天义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现有场地内,总处理规模400t/d,估算总投资23934万元。

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拟建设厂址位于天义镇敖海营子西山坡宁城县天义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现有场地内,将目前尚未填埋的Ⅲ区作为本项目用地,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400t/d,安装1×400吨/日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一套7.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未来逐步推进餐厨厨余、市政污泥、建筑垃圾、炉渣综合利用及医疗废弃物处置等项目。

项目拟采用BOT特许经营权的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建设(具体以最终的PPP实施方案批复为准),项目由宁城县人民政府通过PPP模式择优确定投资主体,由投资主体成立的项目法人公司负责建设资金筹集及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投资主体从垃圾处理费和垃圾焚烧余热发电上网售电等方面获取收益。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2年建设期)。

本项目属于生物质发电项目,也是治理生活垃圾污染的环保型项目。项目评价重点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营运期排放的焚烧烟气(特别是二噁英等)对周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影响;恶臭对周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影响;垃圾渗滤液的处理方式及排放去向,特别关注垃圾渗滤液在贮存过程中对周边地表水和地下水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关于项目建设可能引起的环境风险影响;工程所采取环保措施的可行性以及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人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废水全部合理处置,噪声可以做到不扰民,固废可得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环境风险可接受,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规划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在拟定厂址建设可行。

关键词: 项目建设 热电项目 环保措施

责任编辑:Rex_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