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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企业因违规宣传化妆品具有“祛疤”功效被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其中,海口某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宣传“德国默氏美芭克硅凝胶剂”(化妆品)具有“修复、祛疤”等治疗功效广告用语被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称,根据转办线索,调查发现当事人在天猫购物平台经营的网店销售的“德国默氏美芭克硅凝胶剂”(化妆品)宣传具有“修复、祛疤”等治疗功效广告用语。

记者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了解到,本案例中涉事企业在在电商平台销售的“默氏美芭克硅凝胶剂”属于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为“粤G妆网备字2019199401”,生产企业为广州市阳光美域日用品有限公司。

“默氏美芭克硅凝胶剂”备案信息

记者在天猫购物平台搜索“默氏美芭克硅凝胶剂”,产品详情页面有明确提醒,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规定,消字号产品属于卫生消毒用品范畴,不能宣称医疗、美容作用,也不具备治疗效果。

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2000元的罚款。并表示,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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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ex_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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