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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沈氏兄弟案件审理,其一年残杀11名女性,不仅谋财还食尸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沈氏兄弟”并不能称之为人,也许魔鬼也不曾做过此勾当!

那11位无辜的女性,不知前世作了什么孽,得罪了他们,以致于在今生会得此结局。这对恶魔,究竟干了什么骇人听闻的事情呢?

咚咚咚……

在一间杂乱无章的屋内,一个身穿白衬衣的男子,正磨刀霍霍向着砧板上的器官。他和弟弟是最喜欢吃内脏的,不过他们已经不满足于鸡肾,鸭肾之类的了。

他们早已经将目光投向更为“上等”的人类!

这不,砧板上的不是鸡鸭鱼肉,而是一个视孩子如生命的母亲。

这个母亲是一个夜总会的老板娘,她是被自家夜总会的坐台女刘某骗过来的。刘某告诉她,他的孩子出了车祸,必须要送钱。

孩子出了事就是天大的事情,所以老板娘马上拿了21800元,奔赴医院。不过,她去到的可不是什么医院,而是坐落人间的地狱!

那位衣冠楚楚的男子,看着心急如焚的老板娘,轻蔑地笑了笑:“这女人还挺有钱!”

不过,他要的可不仅仅是钱这么简单。他和他的弟弟已经饥肠辘辘了,将老板娘残杀之后,又将那位欺骗老板娘的刘某一起杀害。

再将他们的肾脏剥离出来,炒着吃了。

这对恶魔的手法异常娴熟,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情了。陪伴在他们身边的同伙李春玲也是他们恐吓威胁招入伙的,至于李春玲为什么要与虎谋皮,当然是为了活命了!

他们三个人丧心病狂地互相配合,已经持续几个月了,但是一直没有被人发现。

这对“沈氏兄弟”,为什么会如此“无人性”呢?他们的父母知道他们在外面犯下了如此渗人的罪恶吗?其实,这对兄弟的成长背景似乎已经为日后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沈氏兄弟”是河南新乡人,哥哥叫沈长银,弟弟叫沈长平。他们的父亲沈永国是村里的“治安主任”,可是这所谓的“治安主任”,只不过是图好听罢了,其父的真实面孔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村霸。

俗话说,“养不教父之过”,孩子的成长,父亲这个角色是应该肩负重大责任的。“沈氏兄弟”的父亲沈永国,对他这对儿子的教育就是打架斗殴,甚至是抄家伙盗窃抢劫!

因为父亲是“村霸”,所以兄弟俩也是“小村霸”。从小受到父亲的庇佑,所以“沈氏兄弟”在村里是横着走的,就算是犯罪,也没有得到什么实质性的惩罚。

有人说,人性是贪婪的,欲望是会膨胀的。

“沈氏兄弟”的欲望是永远得不到满足的,就算在1994年,刚刚成年的沈长银因盗窃罪入狱,但是他还是没有任何的收敛。

因为当时的沈长银盗窃的数额不大,年纪又小,所以只判处了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在1995年,还在缓刑期的沈长银又一次作案了,这一次,沈长银干了票大的!

沈长银潜入了一户有钱的人家,盗取了价值近12940元的财物。在那个年代,一万多块钱对于普通人家来说,那可是属于天文的数字了。

沈长银作案的时候实在是太嚣张了,所以他又被捕了,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

后来,沈长银的日子都是在犯罪、坐牢、犯罪中度过的。

根据沈长银交代,自己刚出狱的时候,也想过做点正事。于是兄弟俩人贷了4万元做起了汽配生意,但不是谁都是做生意的料子。

“沈氏兄弟”因为汽配生意经营不善,还会遇到一些无赖的客户,所以生意很快泡汤了。生意失败的俩人,也没有脚踏实地打工,仍然是改不了自己放荡不羁爱自由,流连酒馆歌厅的生活习惯。

但是两人也不是富二代,只是“霸二代”,在穷困潦倒之际,“沈氏兄弟”感觉人生如戏,不断开始抱怨社会对自己的不公,抱怨命运对自己的戏耍。

既然做不了“正事”,“沈氏兄弟”决定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搞点钱。比如拦路打劫!

没错就是那个“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的故事,但是沈长银和弟弟商量再三觉得这实在是太冒险了,所以改变主意,决定去绑架。

他们决定绑架之后,就将人撕票,这样就非常安全,万无一失了!

于是屡屡作案,性情孤僻的沈长银开始寻找作案目标。

很快,他们就将姚某当作他们的“第一次”。姚某是一个坐台女,已经来兰州很多年了。灰色地带是赚钱的好地带,所以姚某肯定有不少的存款!

有了作案目标,那作案计划又是什么呢?

沈长银是坐过牢的,所以也不想再到牢里呆着了,他认为计划必须是天衣无缝的。至于怎样保持天衣无缝,那就要用硫酸了!

沈长银在监狱和狱友聊天的时候,狱友在吹牛的时候,告诉沈长银硫酸处理尸体非常地完美,因为可以“溶解万物”!在溶解之后,把残留物体冲向下水道,才是真正的神不知鬼不觉!

至于那些熔解不了的骨头渣渣,就直接扔在小河沟里就行了。

于是,这个“完美”的计划变成了“沈氏兄弟”的计划!

“沈氏兄弟”购买了匕首,铁丝,胶带等作案工具,又购买了多达50公斤的硫酸。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沈氏兄弟”用提供服务的理由,将姚某约出来。

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沈氏兄弟”并没有下手,而是对姚某进行试探。

在确定姚某对他们没有警惕性,而且他们的计划可实施之后,“沈氏兄弟”第二次把姚某约出来。

于是,他们开始了罪恶之旅。

将姚某约到两人的出租屋后,姚某马上被“沈氏兄弟”按在地上,控制住她之后,便对她进行严刑拷打,逼迫她说出自己银行卡的密码。

毕竟是辛苦多年的存款,姚某也在灰色地带摸爬滚打多年,又怎会轻易妥协?于是姚某随便说了一串数字,当沈长平去取钱时,发现密码竟然是错误的!

沈长银知道之后,火冒三丈,点了一根烟,用烟头残忍地蹂躏姚某的身体。

在“沈氏兄弟”折磨了姚某两天两夜之后,她实在无法支撑了,说出了真实密码,“沈氏兄弟”将姚某奋斗多年的存款三万元全部取走。

在他们的计划中,留下活口是不可能的。于是,他们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将奄奄一息的姚某活活勒死了,然后将她的尸体肢解,扔进硫酸腐蚀。

而那些“倔强”的骨头,“沈氏兄弟”警惕地装在几个黑色塑料袋,然后随即扔在荒郊野外。

毕竟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所以他们还是觉得忐忑不安,拿着钱回到了老家。

他们也没想到事情进展如此顺利,而且竟然没有人留意姚某的失踪,也没有人查到他们的头上。

于是,“沈氏兄弟”胆子也越来越大了起来。把钱挥霍一空之后,又开始用同样的方法作案。

2003年10月,“沈氏兄弟”辗转来到了内蒙古的包头市,他们将目标继续锁在坐台女的身上,因为他们的职业特殊,所以没人在乎她,这是他们计划得以实施的关键性。

一天晚上,他们故伎重施,从洗浴中心骗来了叫李春玲的坐台女,但是他们搜光了李春玲的财物,但是只找到300块,她的银行卡余额也为零。

气急败坏的沈长银觉得自己一晚上白干了,气得直接就要杀人,但是李春玲却很机灵,拼命地求饶,并承诺会帮他们寻找下一个作案目标。

“沈氏兄弟”一听,觉得也是个好主意,这样他们不用抛头露面,又能找到钱。

于是,李春玲彻底地沦为了沈氏兄弟的帮凶,白天就和他们鬼混,晚上则继续在夜总会上班,物色那些能够骗出来的姐妹。

开头的刘某也是李春玲逼迫她打电话给老板娘的。

后来,这三个恶魔用同样的手段,陆陆续续拉人入伙。

2004年8月,“沈氏兄弟”的犯罪团伙中一个名叫赵某英的,是一个聪明的人,她在取得对方的信任之后,开始找借口,说想家了,想回家看看。

沈长银琢磨,都是一条船上的人,没有人会自动投案的,毕竟她的双手也不干净了!

为了保险起见,沈长银让李春玲跟着赵某英回到家。

回到家后,赵某英以处理家务事的名义,将李春玲支开了,然后偷偷地将警察带到他们的“贼窝”。

沈长银透过猫眼,发现了门外的警察,带着弟弟沈长平一起跳窗逃跑。

警方破门而入,但此时“沈氏兄弟”已经逃之夭夭了。房间里只留下那还没来得及处理的尸块。

这些都是这对恶魔兄弟的犯罪的物证,警方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发出了全国通缉令,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大范围的通缉沈长银,沈长平。

这对恶魔兄弟即使是见了棺材也不落泪,在面对警方全国范围内的通缉,仍旧非常猖狂地干着从前的勾当!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怎样逃窜,河南的这对恶魔的化身——沈氏兄弟,终于被警方抓获了!

但是这两个恶魔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逼迫了四名女性成为了他们的帮凶,先后残害了11名女性。这十一名女性又做错了什么呢?希望他们在来生不会再遇见魔鬼!

2005年5月19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恶贯满盈 的“沈氏兄弟”的案件进行审理。“沈氏兄弟”沈长银、沈长平,不仅抢劫,还故意杀人,手段异常血腥残酷。

沈长银、沈长平与同伙李春玲、杜素容、关某、赵美英这6名个人间恶魔,终于锒铛入狱,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荀子认为“人性本恶”,有些人认为这相对孟子的“人性本善”来说,是一个进步。

荀子认为人都是经过教化,而仁义礼智信这些后天学习的。因为人性是人的自然属性,他认为“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这些都是人生而有之的。

但是在当今社会,人自称为高等的生物,每一个人都应该压抑住人性中的恶,而不是肆意妄为,残害他人的性命!

“沈氏兄弟”利用处于灰色地带的“便利”,对那些在黑暗中挣扎的女性下手,肆无忌惮,屡屡作案,是不仅仅是人性的放纵,更是人性的缺失。

我认为,人都是多面性的,有坏的一面,肯定有善良的一面。“沈氏兄弟”因为原生家庭形成的“冷血”性格,造就了这么多惨痛的悲剧,让我们不得不关注原生家庭对于孩子的影响。

假如“沈氏兄弟”所处的家庭,是轻松愉悦,幸福且充满笑声的家庭;他们从小见到的是人性美好的一面,而不是打架斗殴,相信他们的人生会截然不同。

不管怎么说,父母应该关注孩子的成长,一个好的家庭,即使是“人性本恶”的孩子,相信他们也不会“任意杀伐”吧!

但原生怎样不堪,也会成长出优秀的孩子,自身的不幸是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的!

你们身边有什么因为原生家庭的不幸而造成的悲剧吗?或者有即使原生家庭不幸却依旧出淤泥而不染的例子吗?可以在评论区和大家一起探讨,感谢大家的支持,本期内容到此结束!

关键词: 原生家庭 灰色地带 这些都是 实在是太 天衣无缝

责任编辑:Rex_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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