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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广东一保安取钱,引起公安怀疑,逮捕后被判刑5年 大案纪实

2007年5月份,陕西省宝鸡火车站,人头攒动,一名头戴墨镜,浑身上下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年轻人,正准备买票过安检上车。

这时,一群身着制服的公安人员,突然从四面八方冲过来,合力将年轻人摁倒在地:“许霆是吧?等你很久了,有件事情需要你配合调查,跟我们走一趟吧……”

年轻人被吓坏了,在地上不安的剧烈挣扎起来:“谁?你们是谁?凭什么抓我,放开我……”

火车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周围准备过安检的乘客也吓了一大跳,忍不住后退了好几步,留出一大片空地。

但公安人员却并未与年轻人多费口舌,直接掏出手铐将他拷住,然后就押着他上了警车。

图 | 过安检买票进站

“你的姓名,职务?”公安局审讯室里,正在进行一场紧张的心里博弈。

可年轻人却是顾左右而言他:“你们公安不分青红皂白抓人,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胆子太大了吧?你们还有没有王法?”

但负责审讯的公安人员却根本不听他的辩解,猛地一拍桌子,沉声厉斥道:“许霆,有些事你既然敢做,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你真以为我们公安没有确凿证据,就敢在大庭广众之下私自抓人吗?”

那么,这名年轻人到底是什么人?犯了什么罪?为何会被公安突然逮捕?最后法院又会对他如何审判呢?

图 | 公安逮捕嫌疑人

许霆原来是山西翼城人,2006年时,他23岁,到广州市寻找在广州白天鹅宾馆实习的女朋友,而这也是他第一次出远门来到这样的大城市。

因为人生地不熟,加之广州的物价很高,所以他很快就花光了自己的积蓄,短短几天时间兜里只剩下了2块钱,只能坐公交车返回住处。

但没想到却看错了指示牌,方向坐反了,最后只能步行回去,这样的经历堪称无比凄惨。就这样浑浑噩噩过了一个月后,许霆才找了一个保安的工作,算是能养家糊口,安身立命。

本以为日子就只能这么平淡地过下去,没想到命运却突然给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图 | 保安

2006年的4月21号深夜10点,许霆结束了一天站岗执勤的工作后,饥肠辘辘,就打算叫上同事郭鞍山,到附近商业银行的ATM机取点钱。

看着工资卡账户余额只剩下100多块,许霆无奈地瘪了瘪嘴,心里感慨大城市不好混,但好在过两天就会发工资了,只取上100元就够,省着点花也能够一个星期。

所以许霆就输入密码,准备开始取钱。但没想到在输入100元的数目后,ATM机却迟迟吐不出钱来。

许霆有些不耐烦了,愤怒地拍了机器一下,正准备破口大骂,但ATM机的显示频上却突然多显示了一个10,然后取款口就一下子吐出来1000元现金。

图 | 许霆到广州银行

生性老实巴交的许霆哪里见过这种阵仗?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可看着货真价实的真金白银,许霆在惊讶之余又感觉非常幸运,心想这可真是天降横财,看来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打算让我白捡一些钱。

所以面对这种诱惑,许霆的呼吸忍不住变得粗重起来,想也不想就将钱装进了口袋,这种大便宜不占白不占。至于将多出来的钱上交银行,许霆压根就没想过。

拍着胸脯深呼吸几下,许霆慢慢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后,就输入密码,想看看自己的余额还剩下多少?

没想到屏幕上显示的余额竟然还是100多元钱,根本没有任何变化。那么,这是银行的ATM机发生故障了?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事啊。

图 | 到银行ATM机取钱

许霆激动坏了,马上就将这个情况告诉了一起来的同事郭鞍山,二人交头接耳地合计了一下,打算多来上几次,看看到底能取出多少钱来?

然后,许霆和郭鞍山就来来往往向ATM机跑了整整171次,而且每次间隔的时间都很短,生怕被别人也发现ATM损坏故障的情况。

从当天晚上10点开始,到第二天凌晨1点,许霆和郭鞍山,就在这台故障损坏的ATM机前,取了整整3个多小时的钱。

图 | 到银行取钱(图片来自网络)

因为取出来的钱太多,所以他们只能将钱拼命的往衣服和裤兜子里塞,脸上惊喜和激动的笑容就没停过。

估计在当时,他们都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了,眼睛里只有ATM机,只有出钞口不断吐出来的崭新现金。

其实一开始,许霆只以为自己捡到了大便宜,并没有主观犯罪的意思,可当他将ATM机故障破损的消息告诉自己的同事郭鞍山后,事情就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也许是因为多了一个知情人替他分担罪责,许霆的胆子一下就变得大了起来。他来来回回一共从ATM机里取走了17万5000元。

图 | 到ATM机取钱

而他的同伙郭鞍山的胆子没他大,只求稳的心态,没敢取得太多,即便真金白银就在眼前,但他却依然在最后关头保持了理智,克制住了对金钱的欲望,只取走了1万8000元钱。

后来二人回到住处一合计,顿时冷汗就下来了,当时取钱的时候觉得心里很爽,但当事后冷静下来,才感觉到这笔钱有些“烫手”。

因为平白无故少了这么多钱,银行是一定会追究的,虽然当时取钱的时候没人发现,但万一呢,万一追查到了他们的身上怎么办?到时候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没准儿还得吃牢饭呢。

图 | 许霆和同事在一起

所以,许霆和郭鞍山第二天就没去上班,而是买票乘车离开了广州,开始了自己的逃亡生涯。

但与许霆不一样的是,郭鞍山的内心对于这笔多出来的钱,始终都有一种非常不安的感觉,生怕被银行发现举报到公安局,生怕自己有朝一日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以在经过多日的心理折磨后,郭鞍山最终于11月7号,在外潜逃大半年后,又重新返回了广州市,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如实交代出了那天深夜,他与同事许霆财迷心窍,趁着银行ATM机故障损坏,私自取钱的全部经过,马上就引起了公安的高度怀疑。

而让公安民警感到震惊的是,郭鞍山从ATM机取出的1万8000元钱,竟然分文未动,一分没花。

图 | 主动投案自首

而许霆就不一样了,他从银行ATM机盗取17.5万之后,就离开广州时,在外潜逃了整整一年之久。那17.5万也全部被他用来做了各类投资。

但很明显,许霆的学历不高,没有经济头脑,更没有太多的人生阅历,完全就不是做生意的材料,所以仅过去半年时间,他的钱就亏了个一干二净。

最后在2007年5月份,乘火车潜逃至陕西省宝鸡站的时候,被警方掌握了全部行踪和犯罪证据,直接逮捕归案。

经过详细的审讯和调查取证之后,广州市的公安机关迅速将许霆移送法院,依法进行审判。

图 | 许霆被公安逮捕

在该次涉嫌偷窃银行资产的事件中,郭鞍山因为是主动投案自首,而且从ATM机盗取的现金数额并不多,而且已经一分不少,全数退还银行。

主观恶意较小,所以经过法院严格审理,依法判处郭鞍山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整,算是小惩大诫。

但主要嫌疑人许霆的处罚就非常严重了,法院针对许霆的所作所为给出的起诉罪名是“非法占有,并伙同他人,采用秘密不法手段,对国家金融机构进行盗窃”。

涉嫌偷盗金额特别巨大,行为非常荒诞,造成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犯盗窃罪事实成立。所以直接判处许霆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意味着许霆的后半生,将在监牢铁窗中渡过,而这个时候许霆才20岁出头,可以说人生刚刚开始。

图 | 许霆接受审判

17万元在我们现在看来,虽然并不算多少钱,但在那个还没走出“万元户”影响的时代里,这已经堪称一笔“巨款”。

所以,法院就认为许霆涉嫌盗窃金额特别巨大,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因此在一审判决中,直接判处无期徒刑。

可是当法院的判决结果传出后,却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如果从法律的专业角度来看:

许霆的行为其实并不构成刑事重大的违法犯罪,充其量只能算是民法中的个人不当得利而已,判处一个20岁出头的孩子无期徒刑,未免有些过于残忍和冷酷无情。

图 | 许霆接受审判

毕竟在大多数人看来:就算许霆盗窃国家金融机构的罪名成立,但也并不是什么不法或非法的手段,银行的ATM机故障损坏,本来就有很大的风险,才让许霆有机可乘。

就算当天许霆没有去取钱,也会有别人发现这一漏洞,难道就一定能保证没有人见财起意吗?所以这样推算的话,银行本身,是不是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呢?否则这对于许霆来说,未免太不公平。

但说一千道一万,法院一审判决都不应该听取任何一方的一面之词,就之前判处许霆无期徒刑,他才20岁出头,人生才刚刚开始,还有大半辈子的时间可以挥霍,难道只能在监狱里度过余生吗?

法院这样的判决,有点不近人情,也没有考虑过详细的案件经过,以及当时人物的心理状态活动等,难道银行就没有责任吗?他们难道就不该为ATM机的故障损坏而“背锅”吗?

图 | 许霆在法院接受审判

但是,从当年的时代背景来看,广州市法院给到许霆的判决却又没有太大的问题,因为当时写进刑法的一条是“盗窃国家金融机构,数额巨大者,可以酌情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而按照2006年时的经济背景,涉嫌盗窃公共财产3万到10万元以上,就已经属于金额特别巨大了,而许霆从银行ATM机上取出的现金是17.5万元,甚至已经远远超出了10万元的界限。

如果法院严格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审查严判的话,是完全有可能被当庭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

图 | 从ATM机盗取现金

可能这样的法律条款,在今天看来,大家会有许多不理解。17万也不算什么大钱,为什么会属于“金额特别巨大”呢?为何会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呢?

其实,这与当时国内的经济市场大环境和居民整体消费水平息息相关。

图 | 17万元

17万已经可以在大多数的二三线城市,全款买一套房子了,甚至在一线城市也能过得衣食无忧,所以这么对比的话,许霆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也算是比较合理的,甚至可以说已经法外开恩了。

而法院之所以没有判许霆死刑,而是判处他无期徒刑,除了当时的普遍舆论压力很大,全部不支持对许霆进行从严重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许霆并不具备主观意识犯罪的条件。

从心理层面来讲,一个人因为捡了银行ATM机的漏洞,过量取走不输于他的钱,就将其判处死刑,对于法官本人而言,也实在无法做到。

图 | 保安到银行取钱(图片来自网络)

但法院毕竟是法院,必须做到执法公正,依法判决,所以当时,法官只能顶着外界舆论压力的狂轰滥炸,强行判处许霆无期徒刑。

结果显而易见,许霆当然不会同意这样的审判结果,马上就提起了上诉。而他的上诉和社会舆论压力,也迫使法院不得不做出将案件进入二审的决定。

图 | 许霆提起上诉

但就在这一期间,国内却突然兴起了一股针对法律相关条款的讨论热潮,除了愤愤不平的老百姓之外,一些律政行业精英、专家学者,也全部参与了进来,积极发表着自己的意见。

竟然间接推动了我国刑法的改革,所以许霆一案其实是起到了一定警醒作用的,否则刑法改革的时间还有可能继续推迟。

而就在这样的“全民热议”、“全民聚焦”之下,广州市法院于2008年3月份,对许霆一案,进行了二次开庭审理。

不过二审判决中,法官依然认定:许霆非法盗窃国家金融机构罪名成立。

图 | 许霆接受审判

但这一次,所有的庭审人员、法官判案公安机关都普遍达成了一个共识:如果维持原判,再一次判处许霆无期徒刑的话,很可能会在社会上引发严重的连锁反应。

所以在二次庭审时,法院也将银行监管不力的过错,纳入了对许霆的量刑考虑之内。许霆是因为银行ATM机发生故障损坏,才心生贪念,实施了非法盗窃的行为。

如果银行ATM机完好无损,那他自然不会进行盗窃,所以并没有任何主观上的犯罪心理观念,违法程度较轻,也没有对社会环境造成太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二次庭审时,无期徒刑就已经不在法官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图 | 许霆案

同时在充分考虑了判决结果在社会上产生的影响后,经多方商讨和考量,最后二审改判许霆5年有期徒刑,从无期铁窗生涯变成5年,这已经是最好结果,也足以给外界群众一个交代。

二审结束后,许霆在公安机关的监管下,面对记者采访时,泪流满满,感谢政府愿意给他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对于他而言,5年有期徒刑已经是很好的结局了。

可法院的判决结果,许霆的父亲却并不愿意接受,一味强调自己的儿子只是有错,但没有罪。

在他看来,许霆只是太贪了一些,只要把钱还上就行,为什么还要让儿子服刑?这样的案底可是会记入档案,伴随他一生的。

图 | 许霆和父亲合影

不过纵观许霆案始末,相信很多人也会产生一个疑问:既然法院量刑都要根据法律相关条款,法院难道仅仅只是因为社会舆论发酵的压力,就在二审直接将许霆的无期徒刑改判为5年有期徒刑?是否有些太过随意儿戏?

其实并不是如此,据当时的法官事后回忆:许霆的确犯了私自道歉国家金融机构,罪名成立。

所以,初审判决他无期徒刑是非常适用的。但法院之所以在二审时,改判许霆5年有期徒刑,考虑的因素有很多,社会舆论发酵只是很小一部分。

最重要的是,许霆这起案件非常特殊,并不属于主观犯罪,而是银行监管不力,导致ATM机损坏故障,导致许霆心生歹意。

图 | 许霆接受审判

所以也可以根据刑法相关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其进行适当合理的减刑,其实说到底,死刑和无期徒刑,适合对社会公共秩序安全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大奸大恶者。

很显然,许霆的罪行并不足以达到这样的标准。

图 | 许霆

而许霆案也成为了国家2006年至2007年度最为经典的十大影响诉讼案之一,因为在这起案件中,许霆几乎凭借一己之力推动了我国刑法的改革,让法律更具专业细节化,也多出了一丝人性化。

而对于许霆本人而言,其实他并不愿意成为推动改革刑法的重要人物,他只是贪了便宜吃了大亏而已。

不过当5年服刑期满,许霆出狱后,却也忍不住感慨:还是自由的气息好啊。

后来,许霆还在2013年时,重新对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重新审理自己的案件,但法院却认为此案早已完结,所以许霆本人也就不再继续坚持。

图 | 许霆刑满释放

从此以后,许霆慢慢淡出所有人的视线,回归家庭,重新开始了崭新的生活。

关键词: 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 金融机构 公安机关 相关条款

责任编辑:Rex_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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