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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漯河一男子疫情期间被罚5000元

4月17日下午,召陵区翟庄街道办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现金色龙湾小区居民张某违规饲养马犬(马里努阿犬,一种烈性犬)并威吓工作人员,影响极其恶劣。市公安局召陵分局进行依据相关条例,对其进行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据了解,这是漯河市开具的首例违规饲养烈性犬罚单。

市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情况后,联合公安部门果断处置,将张某传唤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进行调查。面对公安民警的盘问,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街道办工作人员赔礼道歉。

针对张某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市公安局召陵分局依据《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张某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目前,张某已主动接受处罚,并将违规饲养的烈性犬只移送至城市建成区外。

据悉,2021年3月以来,市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组织开展大型犬、烈性犬集中整治清理行动3轮次,成功将951只大型犬、烈性犬清理出建成区。

2021年12月以来,工作人员多次向张某宣传文明养犬政策,并劝导其将饲养烈性犬及时清理出建成区,可张某置若罔闻,并对工作人员恶语相向,不予整改。最终,张某因自己的不文明行为,领取到漯河市首例违规饲养烈性犬的罚单。

疫情防控期间,市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抓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不放松。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成员单位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坚决打击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居家环境,让城市更宁静,让居家更安心,助力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最终全面胜利。

关键词: 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公安局 行政处罚 公安部门

责任编辑:Rex_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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