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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男子因杀害女友被判死刑,6年后改判无罪,怎么回事?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桩故意杀人案进行审理。庭审现场,法官正式宣布被告人陈灼昊无罪释放。

据悉,2009年,一位名叫张璐璐的女孩在出租房中离奇死去,被警方判断为他杀。经调查,张璐璐的男友陈灼昊的嫌疑最大。

2012年,一审法庭中,陈灼昊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陈灼昊不满判决,当即提出上诉,然而事与愿违,二审仍维持原判。

陈灼昊

然而,时隔七年,距陈灼昊入狱整整2435天后,他突然被判处无罪,上演了一出精彩的绝处逢生的戏码。

无罪释放后,陈灼昊激动地不能自已,情绪饱满地说:“当时,我真的觉得天都亮了,自己的冤屈终于洗清了。”

与此同时,被害人张璐璐的父亲坚定地表示:“凶手就是他,不能把他无罪释放。”

那么,案情为何会有如此天差地别的反转呢?凶手到底是谁?

被人捂死的女尸

陈灼昊,1986年8月出生于广东省雷州市,只有高中学历。被害人张璐璐则是他的女朋友,是某所大学的艺术生。

无论是出身还是学历上,陈灼昊与女友都存在巨大差异。然而,两人的三观相似,感情稳定,相恋三年,从未嫌弃过对方。

2009年1月13日晚,张璐璐来到男友陈灼昊的出租屋。当天,陈灼昊的同学杨帆初来广州,人生地不熟,便借住在陈灼昊的家中。

陈灼昊为招待老同学,亲自下厨,煮了三个人的饭。饭后,三人玩了会游戏。当晚10点多,张璐璐提出想洗澡的要求。

然而,恰逢陈灼昊家中的热水器出故障,无法出热水。张璐璐当即有些扫兴,准备回自己的住处洗澡。

张璐璐的出租屋与陈灼昊的住所位于同一条街,两地只相隔几分钟的路程。由于天色已晚,陈灼昊担心女友的人身安全,便将其护送回出租屋。

然而,1月15日,陈灼昊突然接到张璐璐父亲的电话。

“璐璐不见了,你知道她在哪吗?电话一直打不通。”张璐璐父亲着急地问。

张璐璐父亲

当下,陈灼昊的心跳得极快,生怕女友出意外,便拉上同学杨帆一同前往张璐璐的住处。

敲了几声门后,里头并未传出动静。陈灼昊慌了神,连忙掏出女朋友给自己的备用钥匙打开了门。

令人震惊的一幕发生了,只见张璐璐侧卧在床上,双手环抱着一个白色毛绒娃娃,没有任何呼吸的起伏,显然停止了心跳。

陈灼昊整个人被吓傻了,疯了似的大叫女朋友的名字,大声哀嚎了起来。好在同学杨帆保持镇定,安慰陈灼昊之余,当即报了案。

随后,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的民警赶至现场,对张璐璐的出租屋进行调查取证,并将两名目击证人带回派出所审问。

经法医检验,张璐璐的死因是机械性窒息死亡,她大概率是被人用手或其他东西捂住口鼻而导致大脑缺氧,窒息而死。

很快,侦查员便锁定了本案的重大嫌疑人,即张璐璐的男友陈灼昊。

男友是最大嫌疑人

案发现场,警方发现了诸多线索,条条指向被害人的男友陈灼昊。

首先,被害人的出租屋的门窗关得很严实,不像是被人强行入内,说明犯人与张璐璐关系良好,十分熟悉出租屋,很有可能拥有房屋钥匙。

那么,陈灼昊作为张璐璐男友,又有出租屋钥匙,且他还是到过现场的最后一人,显然具有重大嫌疑。

再者,经法医检验,死者张璐璐的体内拥有安眠药的成分。据悉,案发前几日,陈灼昊与杨帆曾共同前往医院。处方上显示,杨帆开了十颗安眠药。

张璐璐的出租屋

“大家都知道,安眠药吃了,人就失去了抵抗力,任人摆布。肯定是他们俩给我女儿吃了安眠药。”

张璐璐的父亲认为,女儿的死与陈灼昊脱不了干系,大概率是陈灼昊故意给女儿下药,为杀人做铺垫。

此外,张璐璐的父亲还猜测陈灼昊对现场进行了刻意的伪装。

“我女儿睡觉是侧身,蜷缩身体,抱着洋娃娃睡,这个只有陈灼昊知道,肯定是他故意把我女儿摆成那样的,伪装成假现场。”张璐璐的父亲说。

除此之外,侦查员还在陈灼昊的住所发现了张璐璐生前所用的手机挎包,里面装着银行卡、学生证、羊城通等个人隐私物品。

按理说,1月13日晚,张璐璐在陈灼昊的陪同下回家,早已将自己的随身物品都尽数带走,那么她的挎包怎么会出现在男友的家中呢?

尽管证据一一指向自己,可陈灼昊却一再强调自己根本没有杀人动机。他声称自己爱女友都来不及,怎会故意杀人?

然而,张璐璐的父母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

“他在说谎,就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几个月前,我女儿就跟陈灼昊分手了,案发时,两个人根本不是男女朋友的关系。”张璐璐父亲说。

至于陈灼昊的杀人动机,张璐璐父亲猜测是因为女儿分手没多久交了新男朋友,惹怒了陈灼昊。

另一边,陈灼昊在民警的审讯下,最终承认自己杀了人,并描述了杀人的全过程。

2009年1月13日晚,陈灼昊送女友回出租后后,本打算离开。

就在这时,张璐璐突然提出自己想去十几公里外的朋友家洗澡。出于安全考量,陈灼昊自然不同意。一来二去,两人产生争执,大吵起来。

由于出租屋的隔音效果差,陈灼昊担心吵到邻居,便慌忙用手捂住张璐璐的口鼻。不想,陈灼昊下手没个轻重,竟将女友给活活捂死了。

随后,陈灼昊将张璐璐放在床上,摆出熟睡模样,伪装犯罪现场,偷偷拿走女友的随身物品,逃之夭夭。

陈灼昊的这一供述与警方的现场勘察以及张璐璐的尸检报告不谋而合,基本可以将其直接定罪。

陈灼昊

因此,2009年12月,陈灼昊被起诉至法院。2012年1月,陈灼昊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然而,本案并未完结,甚至还发生了一波三折的大反转。

前后不一的供诉

二审法庭上,陈灼昊说出了一番令人大跌眼镜的供述。

“我没有杀人,我之前之所以撒谎,承认自己有罪,是受人胁迫和唆使。”

而后,法官立刻对侦查员进行审问。

“在审讯的过程中,有没有存在陈灼昊所说的刑讯逼供问题?”法官问。

“没有,我们都是依法依规,没有对他进行刑讯逼供。”侦查员连连否认。

此外,侦查员还向法庭出示了陈灼昊在看守所时的健康体检报告,结果显示陈灼昊各项指标正常,且身体没有任何外伤。

然而,陈灼昊却表示,体检报告中的本人签名,除了收押当天那一份,其余皆不是他的亲笔签名,都是他人伪造的。

此外,陈灼昊还指出,民警最后提交的犯罪动机分析也存在造假成分。

“我们两人感情很好,也很重视这段关系。分手之后,我们也常常保持联系。她有我家钥匙,也常常来看我。”陈灼昊说。

“既然你们感情很好,为什么她那么快就有新男朋友了?”

陈灼昊叹了一口气,神情复杂地说:“这个我也不知道,那是她的想法。”

按照陈灼昊的说法,两人的关系很亲密,来往也很密切。那么,为何张璐璐被发现死亡时,却是在她失联两日之后呢?在此期间,陈灼昊究竟在做什么,为何没有联系张璐璐?

“当时我和杨帆沉迷游戏,一直在打游戏,其他的事都没放在心上。”陈灼昊说。

而后,面对民警发现的其他线索以及指认,陈灼昊也给出了全新的辩解。

其中,对于张璐璐体内的安眠药,陈灼昊的律师做出解释:“供诉里并没有提到被害人体内的安眠药从何而来,到底是被害人自己服用,还是通过其他方式进入体内,这个都没有讲清楚。”

通过查阅陈灼昊的卷宗,里面果真没有任何文字描述其下药的过程,那么下药一说又从何而来?

此外,在警方出具的鉴定报告中,张璐璐体内的安眠药成分是每100毫升血液40.75微克,含量十分低,还达不到安眠药导致昏睡的标准。

这也说明张璐璐当时并未昏睡,拥有足够的反抗能力,即便陈灼昊欲对其图谋不轨,张璐璐也完全有力气进行反抗。

法医物证鉴定书也表示,张璐璐左右手的指甲缝里并无他人的生物成分。

“人在濒临死亡的时候,一定会挣扎的,然后碰到凶手。”陈灼昊律师说。

从这点来看,陈灼昊作为凶手的可能性也降低不少。不过,该如何解释张璐璐的随身物品会莫名其妙地出现在陈灼昊的住所呢?

“她当时想让我用她的手机给她妈报个平安。”陈灼昊说。

“报平安有必要把手机拿走吗?”

“当时还不到我们约定的报平安时间点,一般是晚上11点多。”陈灼昊回答。

至于为何拿走挎包,陈灼昊也给出了一套说辞:“她的挎包有点脏了,让我帮忙拿回家洗一洗。”

死刑变无罪

“我女儿到广州后给家人报平安,一般都是每天晚上8点多。”张璐璐父亲说。

双方给出的报平安时间完全不一致,究竟是有人故意撒谎还是存在误会呢?

此外,张璐璐的父亲对于陈灼昊的洗包说法也进行了驳斥:“洗包可以理解,但他没必要把里面的重要证件都拿走啊!”

尽管陈灼昊做出了全新的供诉,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不认同,还是坚持原判,判处陈灼昊死缓。

陈灼昊依然不服,再次提出上诉,并与律师共同找出了一个关键证据中的细节,并借此打了一盘翻身仗。

在警方向法院提交的陈灼昊认罪笔录中,其中两份笔录的内容相似度极高,有1000字几乎一模一样,甚至连笔误都相同。

律师表示,陈灼昊送受害人回住处的时间是1月14日,可笔录中却写成了3月14日。另外陈灼昊发现受害人死亡的时间为1月15日,可笔录中却写成了3月15日。更诡异的是,在时隔1月后的笔录中,关于日期的错误仍然未变。

在律师看来,这两份高度雷同的笔录的证明力不足,极有可能是办案民警敷衍懈怠,随手对笔录进行复制抄写。

凭借两份雷同的笔录以及看守所中的虚假签名,陈灼昊再次提出上诉。

2015年5月,法庭第三次开庭审理了陈灼昊杀人案。根据虚假签名一事,广州中院曾对体检报告材料组织过鉴定,还对鉴定人员进行质证,最终确认体检报告中的名字不是陈灼昊本人所签。

至于两份雷同的笔录,法院也找到当初的审讯人员进行询问。侦查员表示,雷同部分只占笔录的三分之一,不能认定笔录完全雷同。

审判长质问:“你还没解释为什么会有雷同,为什么连笔误都一样。”

“我作为一个自然人,对同一个人进行审问,报告相似非常正常。 ”侦查员回答。

同时,检察官表示:办案证据与程序上存在疑点与瑕疵,认定陈灼昊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证据略显单薄,故请法官根据本案现有的证据情况与案件事实做出依法裁判。

最终,审判长认为,侦查员存在指事问供的行为,因此审讯笔录应当被认定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此外,张璐璐的尸检报告也未具体写出死亡时间,因此无法认定张璐璐是在陈灼昊护送其回家的当晚死亡。

与此同时,民警办案过程中也存在搜查时没有出示搜查证而事后补办的行为。

因此,此前指认陈灼昊为凶手的物证基本上都不合法,不能被采信。

综合来看,现有证据无法百分百认定陈灼昊就是杀害张璐璐的凶手。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陈灼昊被改判为无罪。

张璐璐究竟是被何人所杀?至今未有定论,只能期待来日有新的证据出现,还被害人及其家属一个公道。

关键词: 故意杀人罪 无罪释放 提出上诉 刑讯逼供 怎么回事

责任编辑:Rex_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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