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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子花54万买房,12年后涨到320万,卖家反悔要求归还

注:出于当事人要求,文中所有姓名均为化名,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前言:

2006年,家住北京的张显忠(化名)一把手花54万元整,从街坊手中购得回迁房一套。13年后,房子涨到320多万元,他却突然被原卖家告上了法庭。

据悉,张显忠买房的时候曾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居住的这些年也都正常地缴纳物业、水电费。但因为房屋的产权问题迟迟没有房产证,因此房子无法过户。

那么双方对簿公堂之后,这间房子最终的所属权会是谁的呢?

图片源于网络


一、54万购房

2018年8月,席珑瑶(化名)将张显忠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她和丈夫曾在十二年前将房子租赁给张显忠,如今租期已满,但是张显忠仍强行侵占房屋赖着不走。

另一边的张显忠对于这个说法可谓是毫不掩饰自己鄙夷的态度,因为就在他手上,拿着的是当年双方进行交易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

除了原、被告双方之外,当年为双方牵线搭桥的中间人李春微(化名)也有话说,她证实张显忠所言均属实,即:房子是张显忠从席珑瑶手中购买的,不存在租赁一说。

这样一来张显忠手握人证物证,按理说应该是底气十足,但事实上他的心里却是万分的委屈。

年过半百的他一向老实本分,虽谈不上嫉恶如仇,但也从未作奸犯科。别说法庭了,派出所他都没进过,谁曾想竟然在天命之年成了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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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张显忠感到委屈的是,当初他之所以会购买这间房子,说起来也算是帮了席珑瑶一家的大忙,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实上小井润园的前身是丰台区小井润村,在2002年适逢拆迁,每家每户都分配有回迁房的名额,并于2006年落实到位。

席珑瑶的老公是土生土长的小井润村民,其父在拆迁中分得两套房子作为补偿,并分与两个儿子一人一套。

而席珑瑶和她丈夫在获得了这套住房之后并没有选择入住,一来是因为当时她们觉得小井润园的地段不好,感觉没有升值空间,二来是家里的确也是急需需要用钱。

在这种情况下席珑瑶就找到了自己的好朋友李春微,希望她能一起帮忙物色个有实力的买家,最好是能一次性把钱付清,落得个彼此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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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当时的市场价,小井润园里50多平的一居室价位大概在20万左右,相比于周边其他的商品房的确是要便宜不少,更有甚者急着用钱的,百十平的两居室20多万给钱也卖。

而席珑瑶家的房子是137平方米的三居室,同小区内同时间段的成交额从40万到60万不等,所以席珑瑶反复思考后给自家房子的标价60万元整。

要知道,在2006年的时候,这个数字可谓是一笔巨款了。所以李春微虽然答应帮忙,但是心里也着实是捏了一把汗。

都说无巧不成书,李春微在答应帮席珑瑶打听买家之后,第一个就拨通了张显忠的电话,而那个时候张显忠正好有意求得楼房一间。

买卖买卖,有买有卖,既然买家卖家都已就为,李春微就趁热打铁给他们沟通了见面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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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她做梦都没想仅仅是打了一通电话就有可能帮上两个人的忙,还是买房卖房这样的人生大事,李春微在心中暗暗作喜的同时也感叹着奇妙的缘分。

而由于她是中间人,自然会将这种喜悦传递给买卖双方,而且这本身也就是它们之间的事情,所以张显忠和席珑瑶一家在还没见面之前就对彼此的印象很好。

毕竟,做交易的人可以有很多选择,但是加入了缘分的因素之后,就像是冥冥之中的命运安排一样,更让人觉得是为自己量身定做的。

事实上张显忠也的确是这么感觉的,在和席珑瑶一家见面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快就像是朋友一般的融洽。

而在看完房子之后张显忠更是非常满意,对房子的溢美之词,听的席珑瑶夫妇也深觉脸上有光,直夸这个房子和张显忠才是真的有缘分。

有了感情基础之后双方后面的交涉也颇为轻松,自然而然就进行到了最终的议价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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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显忠本身的预算在40万到50万之间,是低于席珑瑶的报价的,但是出于交个朋友的想法,他表示自己可以做出让步,适当增加一些。

而席珑瑶的老公也是个爽快人,他见张显忠是诚心诚意的要,而且说话又不拐弯抹角,当即也表示自己愿意退让一步。

最终双方以54万元整的价格达成共识,但是由于小井润园属于小产权房,也就是说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因此双方便找专业的律师拟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联通李春微作为中间人一起签字按了手印。

李春微作为中间人从头到尾没有收过一分钱,没有吃过一顿饭,纯纯的就是一个热心肠,眼看着两边的朋友都得偿所愿,她自己也感到非常的开心。

自此,房子算是正式过度到了张显忠的手里,两家还因为此事结了缘,之后也一直都保持着相对不错的关系。

可见,张显忠和席珑瑶双方可谓是各取所需,也都挺实在,那他们之后又为何会闹僵呢?


二、房价飙升320万

张显忠在购得心仪的房子之后很快就搬了进去,一家人在此一住就是十几年,生活过了也是有滋有味。

这期间北京的发展速度极快,人们的生活水品也水涨船高。一座座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一辆辆豪华轿车川流不息,生活节奏变得越来越快,但是生活的乐趣却也越来越多。

对于张显忠来说,自然也是非常享受这些年生活的变化,但更让他感到惊喜的是,这间54万购买的房子,在北京飞速发展的背景之下竟然升值了将近6倍!

也就是说在2018年的时候这间房子的市值就已经达到了320多万,划到每平方23650元左右!

不夸张的说,张显忠一家人几乎是眼睁睁看着自家的房价每天都在变化,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但是有人欢喜就会有人忧愁,面对着翻了几番的房价,席珑瑶的心里就像是打翻了调味盒一样,五味杂陈。

其实这也无可厚非,毕竟人非圣贤,眼看着自己当年急于脱手的房子现在今非昔比,心里有点后悔甚至是懊恼这都是可以理解的。

但毕竟事情已经发生了,不管怎么说着也是她当年的决定,所以不管是什么结果自己也都要默默承担。

虽说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席珑瑶却不这么理解,尤其是在她找到存放在自己家中的小井润园房屋产权书之后,更是被嫉妒蒙蔽了双眼。

说起来席珑瑶那几年的日子过得并不像是张显忠家一样滋润,她的老公在2011年病故了之后,家里整个就像是变了天一样。

而在小井润园元的房子升值的同时,钱的购买力又在不断地下降,席珑瑶算起来自己里外里都感觉亏。

这样的念头中日萦绕在她的大脑之中,嫉妒使其面目全非,而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人就已经失去了理智。

在这种情况下席珑瑶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以过世丈夫的名义,宣布当初卖给张显忠的房子是租赁的,租期是从2006年到2018年,也就是12年的时间。

有了计划席珑瑶很快就开始着手实施,她随即便通知张显忠房子到期了,他们不打算再出租了,要求其带着一家人搬出小井润园。

席珑瑶的心理素质并不强大,通知的时候明显得很紧张,她害怕露馅,所以就自顾自地赶紧将一番话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另一边的张显忠可谓是一头的雾水,他什么都没明白席珑瑶在说什么,于是就将电话打了回去,想要问个明白。

但这次已经不是席珑瑶接的电话了,而是她的女儿。

席珑瑶的女儿在电话中将母亲的话给复述来了一遍,张显忠当即就火冒三丈:

“你们在这儿说什么呢?我花钱买的房子怎么就成租的了?这么多年交情了跟我开这样的玩笑可没意思,让你妈接电话!把话说清楚!”

“张叔,这不是我的意思,也不是我妈的意思,是我爸临走之前交代的,我们也得照办不是?”

“你爸都走了7年了,我参加追悼会的时候也没听你们说过这事儿啊,嗨,真是给我气糊涂了,我跟你解释这个干嘛啊,这本来就是我买的房子,我有合同!”

“张叔您这么说可就没意思了,当时没跟您说那不是因为房租还没到期吗?再说了,您说是您买的,那您有房产证吗?”

“我......”

张显忠被气得说不上来话,因为小井润园本就是小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的,因此这句话他的确是答不上来。但还没等他想好怎么说,电话那头就又说了:

“张叔,您还是早点搬出去吧,别看我爸不在了就欺负我们,真把我们逼急了咱就法院见吧,再见!”

说完,电话里就传出了“嘟嘟嘟”的忙音,张显忠气得要命,自己莫名其妙地接了个电话,买的房子变成了租的,现在还成了他咄咄逼人......

张显忠不想搭理席珑瑶母子,更不可能会搬出自己的房子,所以在2018年8月的时候,双方终于对簿公堂!

那么法院会如何处理这桩民事诉讼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三、对簿公堂

开庭当天,原告席珑瑶母子均没有出现,而是授权代理律师帮其出庭。

反观被告张显忠则是早早地就到了现场,手里还拿着2006年时签订的协议,和这么多年他缴纳物业、水电费的票据。

庭审开始后,双方就房子的归属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法庭方面在听完之后也向席珑瑶的代理律师提出几点疑问。

如果房子是租赁的,那原告是否可以提供租赁合同?

如果房子是租赁的,原告是否有收到过房屋租金?如果有,是否可以提供证据?如果没有为什么?

对此,席珑瑶的代理律师给出如下作答:

原告方面确认与被告张显忠属于“租借关系”,且租期为12年。

但是由于当年他们家的经办人是席珑瑶的丈夫,所以席珑瑶并不知情,关于这一点,可以参考张显忠所持的房屋买卖协议上只有男主人的签名。

而这些年他们并没有收到过房租,席珑瑶一家也没有主张过收取房租,至于原因,席珑瑶称自己已经忘记了......

张显忠立刻就不愿意了,在获得审判长的同意之后,他开始质问席珑瑶的代理律师:

被告张显忠

“卖房子这么大的事情,一家三口只有男主人自己知道这合理吗?如果我是租的房子,这么多年不收我房租又合理吗?”

席珑瑶的代理律师非常震惊,平淡地回复了一句:

“正是因为我有些问题搞不清楚,所以我们今天才来到法庭,希望通过司法途径还原当年的真相。”

原告席珑瑶的代理律师

至于张显忠手里的房屋买卖协议,由于签字的是席珑瑶的丈夫,且此人已经病故,席珑瑶的代理律师对于协议的真实性也提出了质疑。而且他的当事人席珑瑶坚持称,丈夫生前口述过是将房子租给的张显忠。

此时张显忠是有苦说不出,席珑瑶费整了个“死无对证”,这让他上哪说理去......

最终,因为双方都无法提供席珑瑶丈夫的权威签名,因此房屋买卖协议存在伪造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不能作为张显忠的证据。

难道张显忠就要这样白白丢掉自己的房子了吗?

不,还有一个重要的证人,那就是当年的中间人李春微。

中间人李春微

开庭当天她也到现场进行了作证,证明房子是张显忠花54万元整从席珑瑶夫妇手中买来的,包括她自己也在房屋买卖协议上签了名,她可以为张显忠作证!

但是席珑瑶的代理律师却称,李春微与席珑瑶和张显忠都有较好的关系,所以作为张显忠的单一证人,她所提供的证据力道不足。

但是法庭自有定夺,相比于席珑瑶这边的仅凭主观臆断来推测事实真相而言,张显忠的确是占有更多的优势。

专家分析

即便是房屋买卖协议暂时没法证明,但是小井润园的物业处登记的也是张显忠的名字,且张显忠又证人出庭,所以局面已经大致清晰了。

最后,席珑瑶的律师称会进行第二轮的证据提交,因此法庭宣布休庭,等待第二轮开庭。

席珑瑶的代理律师

但是在第二轮开庭之前,席珑瑶母女因为没有新的证据和论点,撤销了对张显忠的诉讼......

对此,张显忠还是非常的气愤,有人提议让他反将一军,告席珑瑶对他进行敲诈勒索,但张显忠并没有这么做。

他只是说:

“我的确是没有房产证,但是协议上也说了,如果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她们家需要无条件地配合我办理手续,而且任何人都没有收回房屋的权力。”

张显忠深深的叹了一口气,狠狠的吸了吸鼻子,话到嘴边,又咽了进去,转为一声沉重的叹息,只见他闭上眼睛摇了摇头,才继续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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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理解这些年房子涨价了她们心里不平衡,但是你有什么事儿你跟我商量啊,大家都是老街坊邻居了,你二话不说就给我整到法庭上来了,有必要吗?现在好了,所有的事咱们都公事公办吧......”

最终,这场闹剧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值得一提的是,截止到2022年,小井润园的房价已经涨到56000多元一平方米,不知道席珑瑶一家心里又该作何感想。

看完了这场纷争,你了解什么是回迁房了吗?购买回迁房又该注意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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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回迁房以及购买注意事项

所谓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将原居民的房子地皮征用时给予的一种补偿,一般情况下这种补偿分三种,一种是给钱,一种是给房,还有一种则是给钱,然后提供回迁房的购买资格,并给出一个低于市面的价格。

钱的是拆迁款,房子的回迁房,也叫拆迁安置房,是中国拆迁政策的产物。

但别看回迁房的价格比较低,其实是相当容易出问题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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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安全隐患:很多回迁房都有别于市面上大产权的房子,在质量的检测以及验收的环节上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纰漏,因此可能会有一些隐形的额安全隐患。

无法办理产权证书:如果是集体土地出让的房子,因为土体并未进行挂牌出让,因为无法办理房产证。

购房人无法办理贷款: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无法办理贷款的。

可能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因为没有相关的信息登记和公正,所以卖方可以同时与多人进行交易,如果相关手续不健全,维权会很麻烦。

过户费用高:回迁户可以享受的一些政策优惠,但回迁房过户交易时会面临补交一些费用的情况,增加了过户登记费用支出。

遭遇买房人违约:如果是没有产权的房子,那么在双方签订完合同到过户这中间,会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中间很有可能会发生变故。(本案就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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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回迁房不是不能买,但是没有产权证明的回迁房尽量别买,如果一定要买,要注意以下几点:

查清土地性质:如果是国有土地且可以办下来产权证的,可以购买。

约定税费缴纳方:土地出让金是应该由原继承回迁房的乙方缴纳,即卖方,因此要提前在合同中声明这一点,以免出现变故。

设置违约金:为了防止其中一方发生变故,设置违约金可以一定程度规避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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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大家有买房子的需求,尽量还是选择一些大产权的房子进行购买,除了省心之外,最主要的是安全。

如果需要购买二手房,那就尽量找一个好一点的中介公司,并且一定要注意齐全的手续,当然,必要的公证项目也不要忽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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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生活不苦,苦的是欲望,身体不累,累的是想太多。

席珑瑶大费周章最后依然没有得到一个想要的结果,还需要承担庭审的费用以及代理律师的费用,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们呼吁大家懂法律、用法律、遇到苦难的时候相信法律,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可以变成为所欲为的工具,相反,法律是公正严明的,任何人说谎都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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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为可笑的一点是席珑瑶其实到了庭审的现场,但是她不愿意进去,亦或者是不敢进去。

有心理学家分析过,在法庭那种严肃的环境之中,原告被告还要进行辩论,心理素质薄弱的人根本就没办法保持清晰的思路,所以席珑瑶既不出面,也拒绝接受采访。

但不管是什么案例,都是不具代表性的个例,我们真正要看到的还是在案例的背后我们需要学习的知识,和规避的风险,以免自己某一天会成了故事之中的主人公。

除此之外,就是要控制自己的欲望,因为不管是吃亏上当,还是被骗受损,一定都是源自于欲望。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你留下自己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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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小井润园 代理律师 房屋买卖 也就是说 对簿公堂

责任编辑:Rex_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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