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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发布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执法衔接工作机制”

云南网讯(记者 王琼梅 实习记者 沈晓丽)2月24日,《昆明市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发布,市场监管、公安两个系统将按照“统一部署、整合力量、明确重点、联合执法、精准打击”的原则,通过市、县(区)、所三级联动,形成执法合力,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衔接工作机制包括健全联席会议机制、情报信息共享机制、行政执法案件与涉罪案件互移机制、“三级联动”执法协作机制、健全法检提前介入机制、督查督办工作机制等七方面,并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建立健全线索通报、重大情况通报、重大问题反馈、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内容,可有效解决目前市场监管与公安机关行刑衔接中存在的移送程序不够明晰、移送依据不够完善、移送标准不够明确等问题。

双方将通过工作简报、情况通报、电子政务网络等多种形式实现情报信息的共享,定期互相通报情报信息,做好案件线索和情报信息的会商研判工作,重大紧急情报信息在获取后及时通报对方,其他情报信息每月通报一次。

今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以季度案件查办情况为基础,共同分析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传销、走私、非法集资、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疑难、复杂违法案件的打击对策和工作措施。同时,按照同级别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案件前期调查、检验检测、鉴定、认定、立案、侦查、移送起诉和判决等各环节的衔接工作。针对案情重大、复杂疑难、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就涉嫌犯罪的标准、证据固定和保全等问题进行咨询,请求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予以支持并在3日内答复。

关键词: 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Rex_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