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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资金88.98亿 云南五项措施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姚仲恒为保障云南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支持受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年。近日,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冬春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重点采取五项措施指导各地做好保障工作。

据悉,云南省财政厅提前筹措下达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86.4亿元,用于支持各地发放2022年城乡低保金、特困救助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金和实施临时救助。筹措下达2.58亿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重点支持各地做好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工作。同时,省财政厅联合省民政厅提前开通2月份“社银一体化发放信息管理系统”,鼓励各地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提前发放2月份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

此外,省财政厅将会同省民政厅认真做好困难群众的数据比对和走访摸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范围。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充分发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的监测预警作用,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及时救助。对公示无争议的救助申请,2月份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可以直接发放当月救助补助资金。同时,提前研判寒潮降温天气给困难群众带来的影响,对缺衣少食的困难群众在第一时间给予救助,确保困难群众的生命、生活、生产安全。

本次保障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的临时遇困人员,以及户籍不在本地的受灾人员等,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做到“遇困必帮、有难必救”。

关键词: 云南 困难群众 温暖过冬

责任编辑:Rex_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