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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实施 涵盖教育医疗9方面81个服务项目

云南网讯(记者 夏方海)2021年12月,《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实施标准》)正式印发实施。据悉,《实施标准》将进一步有利于我省在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推动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推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据了解,《实施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20个部门参照国家标准,共同研究起草,明确了现阶段我省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基础标准。它涵盖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七有”,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化服务保障“两个保障”,共9个方面、22大类、81个服务项目。

《实施标准》明确了现阶段各级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范围和底线标准,把有限的财力用到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用到人民群众生活当中最关键的环节;为各行业主管部门完善本领域的相关服务标准规范、各地确定本地区的实施标准、基层服务机构实行标准化服务流程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明确基本公共服务的底线标准。

为增强群众对实施标准的可读性、责任单位的可操作性,也便于社会各界对照监督,《实施标准》明确和细化了每个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政策依据、支出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和服务流程。较国家服务项目,我省增加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这1项,该项目在我省已实施多年,政策依据、支出责任较为明确,长期以来对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 公共服务 服务 教育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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