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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云南为他们开启“希望之门”

近年来,云南省不断建立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功能齐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资助格局,构建普惠性资助、特困性资助、奖励性、补偿性资助有机结合的“多元混合”资助模式,实现各学段全覆盖、公办与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的“三个全覆盖”,在制度上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做到学有所教提供有力保障。

据了解,2021年12月正式印发实施的《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中,包括学前、义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资助项目。

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地方现行、中央补助”原则,由地方政府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行资助。

义务教育阶段:通过统一的城乡“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实施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改善补助。

普通高中阶段:为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

中等职业教育方面:对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和提供国家助学金。

据介绍,各项政策的全面落实,切实解决了经济困难家庭就学负担,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辍学失学,促进了我省各教育阶段入学率和巩固率的提高,促进了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云南网记者 夏方海

关键词: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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