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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反恐怖主义条例(草案)》进行立法听证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12月10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立法听证会,就《云南省反恐怖主义条例(草案)》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事项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建议。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以及旅店、物流寄递等行业代表等18人作为听证代表,省纪委省监委2名监察干部作为听证监察人,10名社会公众参会旁听,媒体记者及有关工作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听证会。

《云南省反恐怖主义条例(草案)》共8章65条,从职责体系、安全防范、情报与调查、应对处置、边境管控与合作、法律责任方面,在立法权限内细化了上位法有关内容,填补了上位法部分空白,增强了操作性,具有云南地方特色。听证会重点围绕《云南省反恐怖主义条例(草案)》补充设定的有关行政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展开论证,如:对物流营运单位违法处罚的条款增设“责令改正”前置程序、明确由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商务部门作为部分违法行为执法主体以及部分设定行政警告、罚款的具体条款。

本次听证会分为宣读听证事项和纪律、立法说明、代表质询、听证人答复、听证监察、听证会总结、审核签字七个阶段进行。听证人就《云南省反恐怖主义条例(草案)》立法过程及设定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充分说明;参会代表充分履行职责,畅所欲言,积极建言献策;听证人针对行政处罚设定的合法性、可行性、必要性作了全面系统、符合法理、切合实际的陈述和辩论。

关键词: 云南 立法 恐怖主义 听证 反恐 反恐怖主义

责任编辑:Rex_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