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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云南省印发25条实施意见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曹月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12月6日,云南省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提出25条措施促进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激励乡村振兴所需各类人才,将着力解决云南省长期以来乡村人才总量不足、流失严重、素质偏低、结构失衡、活力不足、利用不充分等问题。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培养农业农村产业发展人才,围绕培养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家庭农场经营者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乡村工匠、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等提出了具体举措。

针对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实施意见》指出,将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乡村规划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深入落实“优师计划”,继续实施“特岗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银龄讲学计划、“国培计划”等,探索构建招聘和支教等多渠道并举;深入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加强乡村基层卫生人才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实施全省乡镇卫生院院长轮训计划;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人才下乡服务,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倾斜;完善扶持政策,培养一批乡村文艺社团、创作团队、文化志愿者、非遗传承人和乡村旅游示范者;实施乡村本土建设人才培育工程,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培育一批公路管养人员、水利员、改厕技术指导员、农村住房建设辅导员等专业人员。

针对培养乡村治理人才,将加强乡镇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每个村从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中培养储备2—3名35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作为村级后备力量,实施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每年支持1万名村(社区)干部参加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鼓励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结合乡村振兴需求,开设涉农专业;落实每年选调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一般应占本年度公务员考录计划10%左右的规模要求,鼓励各地区多渠道招录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确保每村至少有1名以上大学生村干部。

围绕培养农业农村科技人才,将培养农业农村高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为建立健全乡村人才振兴体制机制,《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各类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健全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激励制度、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乡村人才分级分类评价体系、健全乡村人才培养体系、强化乡村人才振兴保障服务。

关键词: 云南 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Rex_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