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云南省2021年度美丽村庄建议名单的公示》,共1071个村庄进入2021年度美丽村庄建议名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截图
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云南省2021年度美丽村庄建议名单的公示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143号)要求,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美丽乡村创建评定工作,通过村级申报、乡镇推荐、县级核录,州市级书面审查核查,省级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等程序,经省农业农村厅党组2021年第43次会议审定,现将2021年度美丽村庄建议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22至2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对象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依规依据核查。
通讯地址:昆明市万华路169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邮编:650224
举报电话:0871-65749993,13987121366
传真:0871-65749411
电子邮箱:ynncshsycjc@163.com
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完整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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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多一点
为什么要开展美丽乡村评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23号)精神,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制定了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定工作方案。
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定内容和条件
01产业兴旺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产业规模化、绿色化、专业化、组织化、市场化水平高,“一村一品”基本形成,“双绑”机制有效建立,有稳定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产业基础设施完善,带动农户增收明显。
02生态宜居
村庄山清水秀,田园清洁,水源保护达标,河湖水质达标,宜林宜草荒山荒坡全面绿化,生态保护措施完善。村落规划布局合理,民居建筑风貌协调、具有特色。村庄保洁制度健全,垃圾污水有效治理,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03乡风文明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遵纪守法,邻里和睦,尊老爱幼,风气和善,婚丧事从简,文体活动持续有效开展。
04治理有效
村级党组织坚强有力,村组干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村民会议制度健全,“四议两公开”有效执行,村规民约规范管用,矛盾纠纷化解及时,治安秩序良好。
05生活富裕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医疗和养老保险应保尽保,住房安全适用,卫生户厕基本普及,进村入户道路通畅,电力、通信等公共设施满足生产生活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评定>>
一是所在行政村未脱贫出列。
二是未达到农村人居环境1档标准。
三是近2年来有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现象,如遗弃子女、不赡养父母、家庭暴力等。
四是近2年来有重大安全事故或事件发生,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环境安全破坏事件等。
五是近2年来有治安突出问题,如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宗教恶势力和非法宗教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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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更直观的了解
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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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ex_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