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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医保信息平台切换停机期间 医保业务办理指南看这里

一、关于持医保卡就医购药业务

(一)昆明市参保人在昆明市内门诊就医及药店购药

1.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

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需要,提前使用个人账户购买足够数量的药品,停机期间确有需求的,使用现金支付,之后个人账户不做报销。

2.涉及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待遇。

除“门诊包干透析和居民普通门诊”待遇在新系统上线后由医疗机构补录外,其他涉及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门诊“两特病”、门诊谈判药品、职工医保特殊检查、急诊抢救)由参保人自行垫付,待新系统上线后,凭发票、处方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为避免手工报销和补录工作量大造成参保人等待时间过长,建议医疗机构可根据参保人病情治疗需要,在11月20日前一次性开具足量慢性病、特殊病、谈判药药品。对停机期间需按治疗计划就医的(如透析、放化疗等),也可提前缴费。

(二)昆明市参保人在昆明市内住院

2021年11月19日24时前符合出院条件的,请参保人配合医院在2021年11月19日24时前在老系统上办理出院结算;截止2021年11月19日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医院将撤销医保入院登记,在新系统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登记,并补传本次住院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关于异地就医备案及联网结算业务

(一)昆明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和异地就医持卡结算暂停办理,有备案需求的须提前办理,已经出院的须在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暂停服务前及时结算。

昆明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和异地就医持卡结算暂停办理,有备案需求的须提前办理。

停机期间参保人因病情需要产生的涉及统筹基金报销的门诊费用,可先行垫付,后续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11月19日24时前符合出院条件的,正常办理出院结算;仍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退出医保入院登记,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医保入院手续,并由医疗机构将期间的住院医疗费用进行补录结算。在停机期间需要住院的,正常办理住院手续,平台上线运行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并将期间的住院医疗费用进行补录结算。

在省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11月19日24时前符合出院条件的,正常办理出院结算;仍需继续住院治疗或停机期间办理住院的,出院时个人先行垫付费用,后续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三、关于个人账户相关业务

(一)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注销

暂停医保参保人员死亡销户、人员调往外地销户业务,待系统切换后恢复办理。

(二)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暂停医保参保关系转入、转出业务,待系统切换后恢复办理。

(三)个人账户资金返还

暂停死亡人员、调往外地人员个人账户返还业务,待系统切换后恢复办理。

暂停异地居住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返还业务,待系统切换后恢复办理。

(四)医疗保险退休(退职)业务

暂停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退职)业务,待系统切换后恢复办理。经办时限按停机天数顺延。

四、关于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

(一)首次缴纳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停机期间暂停受理2022年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登记业务。待系统开机后就近就便到当地社区(村委会)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站)办理参保登记后,再到税务部门缴费。市民不必担心缴不了费,2022年度昆明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期为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25日,待遇享受期自2022年1月1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参保登记和缴费均有充足的时间。

(二)已在2021年缴纳过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保系统停机并不影响税务部门收缴医保费,可正常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到税务部门缴费。

五、系统切换期间,给您带来不变,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支持。

医保信息平台切换期间24小时值班电话:0871—65954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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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ex_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