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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户外广告新规

日前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局联合印发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新规——《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指引》(以下简称“新《指引》”)该《指引》自2021年8月27日起施行。据悉新《指引》中界定了户外广告牌的禁设区域和禁设类型划好监管红线。同时新增公路两侧设置要求增补互动广告、裸眼3D广告等新技术、新媒体新的户外广告形式。

对比2013年7月10起试行的旧的《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新《指引》突出“文化感、特色感和历史感”禁止依附于骑楼外柱及外柱间设置户外广告禁止在骑楼檐下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仅允许户外招牌设置于门店经营范围内。

新《指引》提出禁止在城市空间管制禁建区、水域、生态控制区及特殊用地四类地方设置户外广告禁止设立屋顶广告、立柱广告、支架式广告、布幅广告四类广告形式。

禁止设立屋顶广告、立柱广告、支架式广告、布幅广告四类广告形式。

新《指引》新增公路两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要求具体为可设置区域包括服务区、收费站区和其他经专项规划确定的城市出入口区域数量规定为服务区单侧设置不超过 4 个同一个收费站区域仅允许设置1种类型城市出入口同一区域内景观雕塑式广告设施不超过2处。

新《指引》实行分区分类指引商业特别活跃的区域总面积指标由“辖区控制性规划”和“设计方案”确定以“安全美观”为基石不设上限一般区域户外广告设施总面积上限由40%下调至20%。(作者:杜艳)

关键词: 新规 户外 广告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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