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新经纬
金城医药9日公告称,公司1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79号(下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2年2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金城医药表示,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至2月10日前完成上述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延期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回复工作,尽快完成关注函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Rex_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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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9日公告称,公司1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79号(下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2年2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金城医药表示,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至2月10日前完成上述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延期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回复工作,尽快完成关注函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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